怕怕啊!黑妹趴在地上,两个前爪就像是在捂住自己的脑袋,表现出一副害怕的模样。
哈哈哈!傻狗,还真的以为我要找你报仇。黑妹这个举动实在太逗了,它长的这么可爱,还会逗我开心,哪里还舍得动它一根手指头。把黑妹的爪子拉开,象征性的跟它握了握手。
“不是叫你下来吃饭,怎么这么久!”叶墨枫至今忘不了让她做饭的场景,那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差点没把他楼下的厨房变成了案发现场。
啥!喊我吃饭?什么时候叫我了,我怎么不知道。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黑妹,不会是叫这傻狗喊我的吧!服了,大写的服了,你让一条狗喊我吃饭,搞没有搞错,它又不会说话。搞的大家都跟你一样似得,能听得的懂兽语。送了叶墨枫几个白眼,心里鄙视到不行。
呦西,这饭烧的不错嘛,色香味俱全!在村子里的时候就见识过了叶墨枫的手艺,只是一顿饭简单的家常便饭,就已经吃出了奶奶的味道。
“吃饭吧!”
尝了一口,味道还行。在鬼界的时候,虽说有幻风给我做饭,可是幻风的水平和叶墨枫比起来差的远了。就拿碗里的粥来说,里面加的点肉末,不仅没有腻腻的感觉,反倒入口细腻柔滑,包含了肉喝大米的浓香,回味十足啊!
叶墨枫没想到,我竟然能吃饭!不是像鬼魂们那般闻一下味道就算了,而是像正常人一样,大口大口的吃着,时不时的砸吧几下嘴巴。这让叶墨枫挺吃惊的,想破脑袋也没有想出是因为什么!
顾着吃的我,并没有发现叶墨枫的异常,到是屋子里让我很是不满。大白天的,开什么灯,窗帘也拉的严严实实的,搞成这样又在打什么鬼主意。住在鬼界的那段时间,每天面对的天空一尘不变,白天和夜晚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不过是一个颜色深了一点。
其实我不喜欢冷冰冰的鬼界,尤其是鬼界的天空,灰蒙蒙的一片,天上什么都没有,让我分不出白天和黑夜。待在鬼界无时无刻不想着回到阳间,回到温暖的阳光之下。这下回来了,当然是要好好的跟阳光来个亲密接触。
只有经历过黑暗的人,内心深处才会无比的渴望阳光。阳光不仅能指引着光明,更能将一切的黑暗暴露无疑,点燃每个人心中闪着光芒的那盏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