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冲他招了招手。
游戏?
方堂静心里窃喜一下,快步走了过去。
“嫂子,您要是没问题了,我现在就——”
“尝尝看,合不合你口感。”
将后话生生吞回肚中,方堂静接过她递来的小酒杯,先是浅浅的抿了一口,咂了咂舌,让原酿的香醇在舌尖停留,记住了这个味道,随即才将杯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抿了抿嘴唇,他特别认真的汇报着自己的感受,“我不太懂酒,也很少喝酒。说的不到位,嫂子别介意。”
“没事,你就说说你的感受就成。”
“我的感受就是味道嘛,还可以。很香醇,喝下去到现在,口腔里还留有余香。只是对我而言,有点太烈了。浅浅的抿一口还好说,喝的猛一点,鼻尖儿就直泛酸。在我看来,若是口味能再便鸡尾酒的香甜一点,显然比现在口味更便伏特加要好一些。”
拿着铅笔在纸上划了一道,海心心目不斜视:“你能接受?”
点点头,方堂静很诚实:“硬要我喝的话,可以接受。”
“那就是还不够烈。”她自言自语的呢喃,重新更改了配方。
裴翩皇的口感应该跟勇哥比较相似,都偏向浓烈的伏特加。这酒,连不怎么喝酒的手哥都能接受,对姓裴的而言肯定是淡了。可她已经都已经用了相当浓烈的格林纳达朗姆酒,若是再烈的话……
分量再加重,便会影响口感。就只剩了一个烈,无谈口感不口感这一说了。
比格林纳达朗姆酒更烈的金麦酒?
不成,那玩意儿酒精含量高达九十五度。简直跟医药酒精一个味儿,更没有口感这一说了!她一向抵触那些只追求酒精度数而没有口感的医用酒精。没错,在她心里边,那些都不是佳酿,纯粹就是酒精!
感觉她顺着这个思路,很难配出符合裴翩皇口味的酒。不如换个思路?
放弃西方的酒,转而用自家的白酒……
“手哥,裴翩皇平常喝白酒么?”
“喝!平常跟大勇那些酒罐子,老大他们最常喝的就是白酒了。”撇撇嘴,方堂静也是个实诚人,“什么红酒香槟,那都是装逼用的。看着好看,真说起来,还是咱们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最好了不是?”
“成,我知道了!”
虽然她对于白酒这一块不是很擅长,但尝试创新或许也能给她新的灵感呢也说不定。从研制出莉莉丝之吻到现在,她都没有什么不错的灵感。
望着她专注的伏在工作台上写写画画,方堂静眯了眯眸子,若有所思的蹙了蹙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