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是一起重大人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在关于对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部分,报告详细列出了一系列的人员名单。
一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的名单,名单很多,有的单位从具体负责人到单位最高负责人,就有十几名。主要人员名单罗列如下。
1邹华梁,山河市路桥建设总公司凌河大桥施工队包工头、片石供料包工头、钢材供应包工头。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孙连,山河昇龙建设集团公司凌河大桥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王中,山河昇龙建设集团公司凌河大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游少强,山河昇龙建设集团公司凌河大桥项目经理部副经理兼安全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5项万全,山河昇龙建设集团公司凌河大桥项目经理部经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6古汉科,山河昇龙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行贿罪。
7陈鹏元,山河市公路局工务科科长兼山河市路桥建设总公司工程部部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8华天才,山河市路桥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9胡子翔,山河市公路局总工程师兼山河市路桥建设总公司总经理。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10沈要进,山河市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山河市路桥建设总公司董事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11章涵,黄长省公生明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凌河大桥现场监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2魏共同,黄长省公生明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3黄建标,黄长省公生明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4卫启,黄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山河工程勘察院地质勘探科科长。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5郑兴隆,黄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山河工程勘察院院长。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6孔好学,山河精细设计院凌河大桥项目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7彭先进,山河精细设计院总工程师。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8刘劲,山河精细设计院院长。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9蒲自谦,山河市月光县建筑管理站站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0高飞飞,山河市月光县副县长、党组成员。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1马志,山河市月光县委副书记、县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2罗刚强,山河市建筑管理站站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3山河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4吴道扬,山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5项模范,黄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26余诚信,黄长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二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兰丽,黄长省路桥公司总工办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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