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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强势拆迁(2)(第1/2页)
    材料准备好了之后,“宏远县旧城改造拆迁动员大会”在县委、县政府大礼堂如期举行。县长李贤作了主题报告之后,主持人要我发表重要讲话。

    我说:“刚才李县长为我们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工作的安排与部署也非常的到位,我表示赞同。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落到实处,以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搞好拆迁工作。下面我再给同志们强调几个问题。”

    “什么叫拆迁?为什么要拆迁?如何拆迁?这三个问题同志们一定要搞清楚!拆迁是把经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将原土地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迁到其他地方安置,并拆除清理原有建筑或其他防碍项目实施的地上物,为新的建设项目施工创造条件。“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我们要告诉广大拆迁户,拆建单位要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一是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是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是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折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我指出,拆迁工作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必要时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决不能搞违法拆迁,不能损害广大拆迁户的利益。

    我强调指出,要以政策为准绳推进征拆工作,提高理解和执行政策的能力,用铁的手腕和决心确保政策严格执行;要以公开为手段确保征拆公平,坚持实行“三会审”、“三公示”和“快审”一通报等制度,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征拆工作阳光透明;要以纪律为红线规范征拆秩序,构建征拆模式,坚持党员干部带头落实政策、重点群体严格执行政策;要以为民为目标提升依法治区水平,做到依法腾地、依法建设、依法发展。区监察委、区政法委、区建设委、区信访办、区房地局、街道等部门,负责对拆迁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拆迁引起的矛盾。

    最后我说:“旧城改造,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点工程,拆迁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干部一定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要做拆迁工作的促进派。在补偿到位的情况下,对于个别钉子户拒不拆迁的,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将他们绳之以法;如果涉及到我们干部阻碍拆迁的,或有房不拆的情况,怎么办?在这里,我非常慎重地告诉你们:你不拆你家的房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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