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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第3/8页)
    的“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李斯是外来官吏,可以抛开情面和人际顾忌来推行治国主张,不象蒙恬那些秦本土人氏顾头顾尾,放不开手脚。丞相一职花落别家,并非蒙毅想象的那样,因失宠而失位。

    李斯也并非没有感受到位高权重后所带来的敌视,他也早知蒙毅对丞相位垂盼已久,领丞相一职后,他更是倍加小心和尊重地与蒙毅进行着公务上的交往,而蒙毅也同样和他打着哈哈,保持着还算正常的臣子之交。俩人看似一团和气,却心知肚明地暗自较着劲。

    这注定了,他们俩人是不可能联手对付赵高的,却不约而同地向赵高发难,因为,他们都感受到了,宠信受到了赵高的威胁和挑战。哪怕没有这层原因,他们也不会吝啬,伸出脚来踢开一块可能会造成行走障碍的石头。

    实际上,赵高也蒙在鼓里,他在无意之中,得罪了蒙毅。说来这事,怪也只能怪蒙毅太过自信和大意。

    蒙毅的一个远房亲戚,与人因地界纷争,发生殴斗致死了两人,被拘入狱。这远房亲戚的家眷便携重礼托蒙毅说情,想网开一面,保住性命。蒙毅满口答应下来。

    李斯升任丞相后,廷尉一职由冯毋择担任。冯毋择与蒙家有些渊源,蒙恬领军之前,曾习律法,办过狱案,冯毋择奉蒙恬为师,跟随着蒙恬学习办案治狱,两家交情一直不错。冯毋择担任廷尉,不泛有蒙家人提携举荐之力。正是因为这层关系,蒙毅才敢应允下来,为一个致死两人的凶犯求情。事情起初办得很顺利,有廷尉大人过问,办案的官吏装聋卖傻,说是死者挑衅在先、凶犯被激出手、情有可宥等语,故做糊涂地办了凶犯一个劓刑,也就是割去鼻子的刑罚,对一个身负两命的重犯,这是轻得不得再轻的刑罚。案件呈报到廷尉府后,冯毋择大笔一挥,便准了下来。因为是死了两条人命的命案,最后还得过始皇帝那关。始皇帝那里,蒙毅是不敢去说的,始皇帝机心多,疑必重,你不去说倒好,说了反让他起疑,将你蒙毅打通关节的事情查个底朝天。但他觉得过了廷尉这关事情已经十拿九稳了,凭以往的经验,始皇帝是颇为倚重冯毋择的,他最后把关,基本是过过手而已,几乎没有不准其请的。

    哪知道,不几天,始皇帝的批折回来了:将凶犯处以大辟之刑,斩立决。把蒙毅搞得差点吐血。一问才知,近来始皇帝把所有刑案奏折,全部交给了赵高代劳。这赵高一看此案,觉得很有问题,判得太轻,就不假思索提笔改成了大辟斩立决。结果一出来,那可是皇帝的圣谕,断无更改的道理,凶犯的一条命也晃悠悠地去了黄泉。此事让蒙毅耿耿于怀,对赵高是恨得咬牙切齿。

    赵高并不知道,被他轻描淡写划了催命符的,是蒙毅想要保其性命的人,不然的话,这个人情,他也会卖给蒙毅的。毕竟在官宦场里混,一几个人的性命,根本不值得为此去得罪一个象蒙毅这样的朝廷要臣。

    此事,实在怪不得赵高,是沟通上出了问题。那正是始皇帝初识赵高有治狱奇才之时,蒙毅、冯毋择没料到始皇帝会将案件交与赵高处理,不然,事前找赵高支会一声,通融通融,赵高那么会为人处世的人,早就心领神会,忙不迭地法外开恩了,哪会弄下那么大难以消除的误会?

    就这样,赵高在不知不觉、不明不白中,和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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