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桓楚亡,人莫知其处”
刘邦在咸阳城逛了一阵,好不容易找到驿馆,投了官牒,驿卒验鉴一番之后,将刘邦几人安顿下来。
自春秋战国开始,官府便用邮驿的方式传递公文,并沿线设置了驿站接待外出办差的官吏。秦朝统一之后,将各国原所称的“遽”“驲”“置”公文传递方式一律统称为邮,负责长距离传送官府公文书信。短途步行传送则称为步传。沿途所设的信使和差吏住宿进食的住所,步传的停留之所称为亭,马递站称为驿。也有将亭、驿称为“传舍”的。这种步传亭,后来也渐渐演化为一种负责地方治安的基层组织,也就是刘邦所任泗上亭的那种亭。传送公文书信,多采用一个亭驿一个亭驿的接力下去的方式进行,但也有专人亲往目的地的方式,亭驿就负责日常接待传送公文差吏。按照秦制,是三十里一传、十里一亭。有人认为,亭设有住宿的馆舍。细想之下,亭提供住宿是不切实际的,它应该只负责提供信差的马匹饮用和干粮补给,只有传驿才会提供住宿方便。沿途一般是驿站,只有郡和大县城,以及京都,才会有一定规模的驿馆。
驿站和驿馆,对信使和差吏的食宿,以免费供应为原则,自费改善食宿条件为例外。也就是说,对人畜供给的口粮、酒肉、蔬菜和住宿房间的规格大小、舒适程度等等,都是按照官职级别来严格限制的,不能擅越。如果你想吃好点,住好点,自己掏点腰包,并不反对,只要没有臣行君礼的忤逆行为就行。
传送的公文书信,按照轻重缓急来决定传送速度的快慢。最急的军情,是来不及用马匹来送的,怎么送?先用烽火报急,再用十万火急的快马奏报细情。一般来说,公文书信的类别,就决定了传送的快慢,圣旨,诏书,战报,檄文,匪乱,灾情,这些都属于急行文书,必须立即送出,沿途不得片刻耽误停留;不急的普通文书,相比之下,虽不苛严,但也要当日送出,不许积压。殆误送达的,都要依律治罪。送达公文书信的人,也有严格的资格限制,一般要由士以上体魄健壮的可靠官吏担任——但不几年之后,这种状况随即改观,官府无暇应对繁多的徭役戍征,难以抽出专门的官吏传送,转用民间役夫。不管用什么人送,所经之处,都必须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阻拦。对传送人员,有许多专门的称呼:轻车,赾张,引强,中卒;为使他们能胜任并完成任务,官府在平日里都对他们进行特殊的训炼。
这其实就是,中国古代邮政的雏形。
这就有个疑问在里面了,如何防止途中泄密事件的发生?又如何防范和打击假冒官府公文书信的行为?要知道,那个时候的防伪技术,可没有现在这般先进。
好在世间的事情都是相辅相陈的。防伪技术落后,伪造技术也就落后。朝廷和官府垄断着公文书信的篆刻书写技能,民间的篆刻书写便粗糙得无法与朝廷官府同日而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杜绝了摹仿伪造公文书信事件的发生,更何况,官方的愚民政策,也使老百姓中,没几个能与做官之人文化知识相当的出众人才,有以假乱真的水平。
这样说吧,那时候,是这样防伪的。一是规定了不同的文书用不同的字体书写。简册用用大篆小篆,符传用刻符,印玺用缪篆,幡书用鸟书,公府文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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