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不应有公民权。“一个公民不应该过一个匠人的或者商人的生活,因为这样一种生活是不光彩的,是与德行相违反的”。公民也不应该是农人,因为他们必须要有闲暇。公民们应该有财产,但是庄稼汉则应该是来自其他种族的奴隶(1330a)。他的这些观点有对的,有不对的。接下来的论述似乎与《尼各马可伦理学》联系相当紧密:善良之人的德性与良好公民的德性是否相同?亚氏的回答是一个善良之人并不一定能成为一个好公民。这种将政治独立于伦理的思想对于政治学的近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后是政体。这部分一直以来似乎相当受人关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集古希腊之大成,并影响了西塞罗等一批重要的思想家。其主要思想是:正确的政体以正义为原则,以统治者利益为最高利益的政体都是它们的变体;当一个政府维护整个集体利益时,它就是一个好政府,当它只顾及自身利益时,它就是一个坏政府。正确的政体分为三种: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相应的变体也有三种: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制。
寡头制和平民制是按照居统治地位人数多少来划分还是按照财富的多少来划分?亚氏说,因为富人普遍是少数,穷人普遍是多数,所以对这两种政体的划分往往有上述两种误解。但这两种标准都不是根本问题,重要的是,寡头制的人民和平民制的人民对于正义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前者在于财富,后者在于自由。亚里士多德说,他们都仅仅看到了正义照亮了自己的那一个侧面。
他强调要以统治者的经济地位来区别寡头制与民主制:当富人统治完全不考虑穷人福祉的时候便是寡头制,当权力操在贫困者的手里而他们不顾及富人的利益时便是民主制。
君主制比贵族制更好,贵族制比共和制更好。但是最好的一腐化就会成为最坏的;因此僭主制就比寡头制更坏,寡头制就比民主制更坏。那么,最不坏的就是民主政体了。古希腊人的民主有时比较极端,如用抽签来任命行政官;公民大会的权力高于法律之上,并且独立地决定每一个问题;雅典的法庭是由抽签选出来的大量公民所组成的,而不需任何法学家来实行专家治国。所以当他批评民主制的时候,我们必须理解他所指的乃是这种东西。
亚里士多德教导说,真正重要的在于人们应当意识到,城邦并非为了生活而存在,而是为了优良生活而存在,否则奴隶和畜生也可以组成城邦。忽略古典哲学家们对于伦理在政治中的重要性的表述永远是不明智的。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务实的柏拉图,他把柏拉图的次好变成了最好,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和柏拉图在最高层面上,或者说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那一部分上是相通的。
接着,亚里士多德论述了城邦的权力归属问题。即使法治可以避免激情,但是法律的制定仍然受到利益群体的影响。对此,亚里士多德并没有给出什么样的法律才恰当的结论。我想,制定法律的原则应该是公平正义,尊重传统和习俗,可以很好地实施。
然后是另一个问题:如何面对城邦中极为出色的人?雅典等城邦的做法是陶片放逐,因为部分超过整体是危险的。但是亚里士多德说,这显然不符合城邦之目的是为了最高善。因此解决方法是所有人心甘情愿跟着这样的人,奉他为王。问题是,如何使这样的人获得和交出王位?因为城邦不仅仅是一代人的事,它关系到一代代人,因此若无一个习惯或者制度,这显然比失去一个哲人的统治更可怕。可是怎样的制度才能保证我们真正发现这样的人?当这个人去世以后,如果城邦中再没有这样的人,政权如何平稳过渡?最后,如何在一个现实的城邦中实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