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可能发生于精神病性症状明朗化之前(如前驱期),或者随着精神病性症状的出现而急剧下降,或者是随着病程延长而逐步衰退,初步认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比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认知缺陷更明显。
二、临床分型
(一)偏执型这是精神分裂症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以幻觉、妄想为主要临床表现。
(二)青春型在青少年时期发病,以显著的思维、情感及行为障碍为主要表现,典型的表现是思维散漫、思维破裂,情感、行为反应幼稚,可能伴有片段的幻觉、妄想;部分患者可以表现为本能活动亢进,如食欲、xing欲增强等。该型患者首发年龄低,起病急,社会功能受损明显,一般预后不佳。
(三)紧张型以紧张综合征为主要表现,患者可以表现为紧张性木僵、蜡样屈曲、刻板言行,以及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冲动行为。一般该型患者起病较急,部分患者缓解迅速。
(四)单纯型该型主要在青春期发病,主要表现为阴性症状,如孤僻退缩、情感平淡或淡漠等。该型治疗效果欠佳,患者社会功能衰退明显,预后差。
(五)未分化型该型具有上述某种类型的部分特点,或是具有上述各型的一些特点,但是难以归入上述任何一型。
(六)残留型该型是精神分裂症急性期之后的阶段,主要表现为性格的改变或社会功能的衰退。
三、精神分裂症诊断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对精神分裂症(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四、鉴别诊断
精神分裂症通常需要和器质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药物或精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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